1.组织协调编制生物谷相关专项规划、招商计划、年度工作计划、产业发展综合配套政策和课题研究等,开展生物谷重大项目的规划培育工作。
2.统筹各类综合文件的报批,协调相关部门做好生物谷上报国家、省等有关部门审批事项的报批工作。
3.统筹开展生物谷基础设施项目的前期工作,协调市、区(新区)相关部门解决生物谷规划建设中的有关重大问题。
4.探索生物谷市场化运作模式,研究制定政府与企业协同运作的投融资方案,吸引社会资本与资源,营造多元化的合作环境。
5.承担生物谷先行先试政策申报、基础设施建设、招商引资、综合服务等工作的督察督办职责。
6.承担市政府及市生物谷规划建设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。